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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及项目可行性研究预测

人防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及项目可行性研究预测

 

1、人民防空简介:人民防空,是指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简称人防(英文缩写CCAD)。在平时,它是一项全民性的国防战备工作;到战时,它是一种军事性的全民防护行动。因此,我国人民防空的概念包括两个基本内涵:一是和平时期围绕战时防护需要而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所采取的相关准备措施和行动,即人民防空建设。二是战时围绕防护需要而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所采取的战术、技术措施和行动,即人民防空斗争。

人民防空同国土防空、野战防空共同组成国家防空体系,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有些国家把战时保护居民安全与平时抢险救灾的行动称为“民防”。

人民防空的任务,依据战时防空袭斗争的客观情况和基本目的来确定,是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建设和斗争的重要依据。《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的任务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6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见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与会代表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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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防行业发展历程:我国人民防空发展历程分为五个阶段,从全民“深挖洞”应急战备状态,到平战结合建成地下旅馆、地下医院等再到融合城市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的转变。

(1)初创时期(1950-1958年):1950年到1958年,是人民防空的初创时期。新中国成立伊始,为有效应对美蒋空袭威胁,党和国家决定在部分城市开展人民防空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0年12月组建化学兵学校,从此起步自主研制防化装备。

(2)恢复重建时期(1959-1968年):1959年到1968年,是人民防空的恢复重建时期。1965年以后,中国人民防空委员会正式恢复,我国召开了中央人民防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回顾了我国人防工作的状况,研究了适合当时的形势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任务,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人民防空委员会。人民防空恢复重建时期主要是抓组织机构建设,开展防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瓦防空洞,加强重点目标防护措施,进行人口和物资疏散,建立指挥部和指挥通信警报系统。

(3)全民建设时期(1969-1978年):1969年到1978年是人民防空的全民建设时期。中国人民积极响应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和“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伟大号召,掀起民建人防的备战热潮。这个时期对人民防空管理体系只做了调整,由公安部移交军队管理,形成了军政双领导体制。1978年,我国召开了第三次人民防空会议,明确了人防工程建设任务、经费物资、结合基本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防护分类、体制编制等问题。

(4)调整改革时期(1979-1999年):自我国改革开放起,人民防空工作认真贯彻国家“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战略方针,走上了和平时期发展轨道。在此阶段,人防工程由过去新建为主调整为主要对现有工程的加固改造和维护管理,由应急性挖防空洞调整为永久型建工程,由封闭式单独建设调整为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建设任务和要求由主要搞工程建设调整为以工程和通信警报建设这两大方面为重点。

同时,人防通信警报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新换代,逐步向专建和兼建多手段发展,通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在人防设施设备和专业力量为抢险救灾保障方面,一些省市借鉴国外民防经验,进行了大胆探索尝试;重视了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研究;组织指挥、宣传教育、科技研究等工作也得到了加强。我国于1996年10月19日的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防空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人民防空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人民防空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5)创新发展时期(2000年-至今):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针对人民防空如何适应“战场”和“市场”需要,及时作出了新的战略决策,为人防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设备发展的重要方向。

2016年5月13日,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在北京召开。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与会代表。李克强总理指出,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人民防空发展方式,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不断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要从国家发展和安全高度深刻认识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构筑好人民防空的“地下长城”,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在新型城镇化中统筹推进人民防空建设。把人防工程作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载体,更好发挥地下资源潜力,形成平战结合、相互连接、四通八达的城市地下空间。三要增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功能。建立分级分类防护机制,对已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防护改造,对新建目标同步落实防护措施。

推动部分重要经济目标逐步转入地下。四要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既要发挥人防的公共服务功能,从实际出发,把人防工程用作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搭建“双创”平台,发展新业态;又要发挥人防应急救援支撑功能,纳入城市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增强公共应急能力。五要积极推进人防市场化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人防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六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加大政策支持。各级人防部门要主动做好军地沟通协调,促进形成人防工作合力。他强调,人民防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要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把这项工作摆到战略位置、纳入

“十三五”规划,与其他工作同步抓好,团结一心开创人民防空事业新局面。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会见与会代表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改革开放以来,人防事业取得新的成就,为维护国家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新形势下,希望人防战线的同志们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防意识、责任意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作出新贡献。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要提升履行使命任务能力,提高防空袭斗争能力,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要转变人防建设发展方式,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推进军民融合,努力实现更好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要发挥军政共同领导优势,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军事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

党和国家对人防行业的关怀和支持是前所未有的,这既是人防行业发展的坚强保障,也是行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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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防工程建设在我国国防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人防工程建设,是指人防工程及与工程配套的地面附属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续建、加固改造及有关管道、线路、设备的安装等建筑活动。人防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人防工程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先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保持稳定政治环境、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的重要保障。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防工程是掩蔽人员和物资的重要设施。人民防空的任务,是根据现代战争的特点和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科索沃战争期间,北约对南联盟长达78天的狂轰滥炸中,南联盟仅有1700多平民死亡。其主要原因就是南联盟有众多的人防工程,可掩蔽全国人员的87%。

(2)人防工程是遏制侵略战争的重要因素。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总体上趋向缓和,但世界并不太平,局部战争此起彼伏。空袭已是未来战争重要的作战形式。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对伊拉克空袭了38天;科索沃危机中,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实施了78天轰炸,因此,建立完善的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它不仅能够有效地保存有生力量和战争潜力,而且对制止和延缓战争爆发,起到积极作用。

(3)人防工程是增强城市防灾抗毁能力的重要措施。由于人防工程具有防护能力强、防护设备完善的特点,因而对增强城市防灾抗毁能力具有重要作用。1996年5月3日包头市发生6.4级地震,这是继唐山之后,又一次发生在我国中心城市的破坏性地震,而包头人防地下商城却没有出现任何裂痕。

(4)人防工程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是一项全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同时,国家拟定了鼓励和扶持人防建设的优惠政策,严格禁止一切降低、破坏、拆除等违法作业行为。

(5)人防工程是增强城市综合发展能力的必要条件。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我国城市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城市人口高度集中,交通日益拥挤,城市用地日趋紧张。因此,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缓解城市发展矛盾的有效措施之一。本着平战结合的原则,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有计划地修建人防工程,是增强城市综合发展能力的客观要求。

4、人防行业发展现状:

(1)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防行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人防工程是人防工作中最基本、最活跃的一项防护措施,掩蔽系统的建设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一个国家的人防建设水平。

我国是人口大国,人防建设起步较晚,人口庇护率仍然较低,即使在重点人防城市也未完全实现人均占有防护工程面积1平方米。根据《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要求,我国城市人均防护工程面积需在1.5至4.0平方米区间内。根据国家人防办数据,西方发达国家人均占有防护工程面积达4平米以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人均防护工程面积距离国家标准规定的低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随着我国对人防工程的重视,逐步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人防建设产局必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人均占有防护工程面积的提高,将为人防设备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我国人防建设目前已步入依法建设、依法管理时期:人民防空工程,一直是国家防务系统的重要部分。我国的人防工程经过60多年的发展历程,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人防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人防工程的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人防法规和政策相继出台,作为强制性的建设要求和全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在全国得到了全面实施。

1997年《人民防空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人防防空工程建设步入了依法建设阶段。2003年12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重新修订下发了《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其中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各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必须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根据需要宜在本城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分区规划,并应对重要地段(如新建区、老城改造区、居住小区、开发区和城市商业中心等)结合城市地面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得益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引导,近年来,我国人防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人民防空法修订工作扎实推进,人民防空战备条例、工程条例、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条例、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等一大批法规文件加紧制订,有关领域的战术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陆续发布,有力地推动了人防产业的法制化建设,为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提供了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编制实施人防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将人防建设纳入各地“十三五”整体部署。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明确指出:“到2020年,不低于50%的城市将完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编制和审批工作,补充完善城市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涉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内容。”

(3)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处于迅速发展阶段,人防工程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由此引发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土地稀缺和城市内涝等问题日益突出。地铁、地下快速道路、地下步行道等地下交通设施的开发,不仅有利于缓解地面交通拥塞,而且有利于平时改善城市环境和为战时人员疏散掩蔽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地下结构由于受周围岩土体的约束,其抗震性能优于地面结构,且兼顾人民防空作用。目前,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我国军事形势下的主要发展举措,人防工程规划和地下空间利用相结合,既能够大幅度提升城市的防护能力,又能抵御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

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目前正处于以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地下综合体等设施网络延伸开发的阶段,远景目标是进入开发深度更深、各类地下设施高效融合的生态化阶段,未来必将构建功能齐全、生态良好的立体化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规划需要与城市防灾减灾建设有机结合,因此必须合理运用人防设备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

(4)新型武器的不断发展推动人防设备产品的持续更新:在高技术含量的现代化战争中,空袭和反空袭已成为了主要的作战样式,新型武器的不断发展对人防工程的防护能力、防护维度和反应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型防护结构材料的研发应用,比如超高强钢纤维混凝土与钢板复合结构形式,高性能活性纳米无机复合材料的应用等,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人防设备行业的创新和应用,新型人防设备的研发和应用,都得到了国家主管部门的重视,也逐渐被市场所接受,大大提高我国人防设备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能力。

5、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分析:

(1)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将带动人防工程及专业设备需求的持续增长:“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发展仍然是提升经济质量的主要动力。经过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40,005万人,城镇常住人口84,8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06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0%,比上年末提高1.02个百分点。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每年提升幅度约1个百分点以上。2021年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根据联合国数据统计,2014年全球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为日本,达到93.02%。根据世界银行数据统计,2015年全球高收入国家城镇化率为81.12%。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城市化建设依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空间。

“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同时指出“十四五”期末我国社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即意味着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升幅度将在0.7-0.8个百分点左右,按照这个增速,我国每年进城人数仍将达到1,000万人的规模。

大量新增城镇人口将会持续产生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巨大的投资建设需求,进而带动人防工程及专用设备需求的持续增长。

(2)居住建筑、商业建筑等民用建筑行业每年新建面积维持在高位水平,与其配套的人防工程年度增量为人防设备行业提供了稳定的市场需求:为了深入贯彻人防精神,加快人防工程建设步伐,提高城市防空、防灾能力,我国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指出,除因国家和省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或易地建设费,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不得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国家对人防建设的重视有力推动了我国居住建筑、商业建筑等民用地下建筑空间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居住建筑与商业建筑每年新开工面积一直维持在高位水平。

2016-2020年全国居住建筑与商业建筑新开工面积统计表

单位:万平方米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2012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规范要求,我国人均居住面积一般为28-35㎡,若按照人均居住面积28㎡的标准进行配建指标与配建比例换算,则配建指标“(1.5-4.0)㎡/人”分别相当于配建比例“5.3%-14.3%”;若按照人均居住面积35㎡的标准进行换算,则配建指标“(1.5-4.0)㎡/人”分别相当于配建比例“4.3%-11.4%”。

同时,各省地方政府及主管单位依据《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及相关规定,均制定了人防结建、配建的政策文件,对人防工程修建比例、面积等做了具体的计算标准和规定。

上海作为我国人防建设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依据《关于在全市开展结建民防工程配建面积计算新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民防规[2018]1号),对上海市2020年的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测算如下: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中对我国城市居住区的人防工程修建比例和面积做出了明确规定,考虑到我国城乡建设人防工程配建比例等差异,谨慎选择以5%的比例进行测算,全国民用建筑市场人防工程建设面积每年高达9,500万平方米。

由此可见,全国民用建筑行业每年大量的新开工面积,带动人防工程建设量稳步增长,为人防设备行业带来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

(3)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为人防设备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压力日渐增大。同时,汽车数量的增加加剧了城市环境污染。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大运量、高效率、低污染的特点,能够有效缓解路面交通压力并促进环境保护,成为中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重要的交通设施之一。

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状况: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发展速度、建设规模均位居世界前列,目前已成为世界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最长的国家。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2020年末,中国内地共计45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244条,运营线路总长度7,969.70公里。其中,地铁运营线路6,280.80公里,占比78.80%。2020年新增运营线路36条,新增运营线路长度1,233.50公里,其中新增地铁1,100.20公里,占比89.20%。当年新增运营线路和累计运营线路长度创历史新高。

“十三五”期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累计新增运营线路长度为4,351.70公里,年均新增运营线路长度870.30公里,年均增长率17.10%,创历史新高,比“十二五”期间年均新增运营线路长度403.80公里翻了一倍有余。

近十年,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群都市圈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开通运营的城市数量和运营里程增长迅速。

2)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趋势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目前,我国仍处于新型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阶段,随着居民对城市轨道交通出行需求的日益提升,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程加快,建设城市数量增加,线网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将持续发展。受益于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人防设备行业也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的统计,2020年,我国城轨交通完成建设投资6,286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5.5%。2012-2020年,我国累计完成城市轨道交通投资36,985.10亿元,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建设投资26,324.10亿元,年均建设投资5,264.82亿元,比“十二五”期间翻了一倍有余。

截至2020年末,国内城轨交通在建项目可研批复投资额累计45,289.30亿元,全国共有57个城市在建线路总长6,797.50公里,其中地跌5,662.20公里,占比83.30%。城市轨道交通计划总投资额稳步增长,各城市线路规模持续扩大。此外,《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0公里。因此,可以预见未来仍有大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将投入建设。

截至2020年末,全国共有67个城市的城轨交通线网规划获批(含地方政府批复的23个城市),城轨交通线网建设规划正在实施的城市共计61个,在实施的建设规划线路总长7,085.50公里,规划车站总计4,439座(含换乘站1,211座)。其中地铁线路5,426.80公里,占比76.58%,地铁规划车站共计3,860座(含换乘站1,189座)。按照行业内常规标准,一个标准站需安装人防门20-30樘,一个换乘站需安装人防门35-40樘,进行测算,已规划地铁车站大约需安装9.50-12.77万樘人防门,市场空间巨大。

受益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投资的快速增长,人防设备行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总体规模还将持续扩大,市场需求旺盛。

3)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状况和发展前景:

①市场概况:近年来,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城镇化推进速度快,人们对便利、快捷的城市轨道交通的依赖越来越强,浙江省内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其中,杭州市、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发达,客运量、运营线路长度位居全国前列。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为0.92亿人次,到2020年增长到7.49亿人次,累计增长711.09%,增长迅速。随着客运量需求上涨,浙江省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也保持高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为48公里,到2020年达到508.40公里,累计增长959.17%,发展迅速。

受益于举办2022年亚运会、城市扩容等,近几年,杭州市地铁建设和运营速度加快,带动浙江省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快速增长。2020年,杭州市轨道交通新增运营线路169.7公里,累积运营线路长度达到300.60公里,位居全国第9位。

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发展空间巨大:截至2020年末,浙江省内有6个城市的城轨交通建设规划获得批复,规划里程共计622.50公里,其中地铁里程411.70亿元。杭州市在实施建设规划里程超过200公里,可研批复投资额超过1,500亿元。2020年,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新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总投资875.89亿元。另据2021年3月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期间新增轨道交通营运里程700公里,推进杭州、宁波、绍兴轨道交通工程。由此可见,未来几年浙江省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规模依然很大。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我国城轨交通规划线路规模获批情况,对公司在浙江省及全国范围业务所能覆盖的区域内地铁防护门市场需求进行测算,具体如下:

单位:公里;座;樘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由上表可知,在已规划获批的线路中,浙江省内的地铁防护门安装需求量约9,160-12,190樘,按照每樘门的平均含税价17.00万元计算,发行人在浙江省内的市场规模约15.57-20.72亿元。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所能覆盖的区域内,地铁防护门的安装需求量约在16,935-22,540樘,按同样的标准测算,在全国业务所能覆盖的区域内市场规模约在28.79-38.32亿元。

(4)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为人防设备行业打开了新的增长空间:中国新型城镇化对人居环境质量提出了新要求,城市空间需求骤涨,导致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城市病”日益突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决定着城镇化质量与品质,成为新型城镇化一个重要特征。综观世界地下空间发展历程,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始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为备战备荒的防空地下室,较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起步晚。近年来中国以地铁为主导的地下轨道交通、以综合管廊为主导的地下市政等快速崛起,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呈现规模发展态势,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大国。

2016-2019年以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地下停车场为主导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每年以1.5万多亿元规模的速度增长,据估计“十三五”期间,全国地下空间开发直接投资总规模约8万亿元,为推动中国经济有效增长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

2016-2019年,全国累计新增地下空间建筑面积达到10.7亿平方米。2019年全国地下空间新增建筑面积约2.5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47%,新增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占同期城市建筑竣工面积比例约19%,作为东部发展中心的长三角城市群该比值达到26%,成为中国地下空间发展增长的重要一极。2019年,我国东部地区城市地下空间新增建筑面积同比增长4.29%,远高于全国2.05%的增速水平,其中,增幅前三名为广东、浙江、江苏,增速分别为20%、12%、9%。在城市地下空间发展综合实力排名中,上海、北京、南京、广州、杭州位列前五位,均位于中国地下空间发展的重点区块上。由此可见,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高度吻合。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按功能类型主要划分为:地下交通系统、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地下商业服务、地下公管公服、地下仓储物流系统、人民防空等。目前我国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要集中在地下交通设施和地下市政方面,如地铁、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地下综合管廊、地下人防工程等。地下停车场规划已成为大城市建筑的标准配置,越来越多的地下商业综合体正处于如火如荼建设之中,地下人防工程作为我国人防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已成为城市地下规划建设的必要工作。

未来,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将呈现多样化的场景,行业市场空间巨大。随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地下智慧物流和仓储系统、地下能源储运、地下真空垃圾收集系统等建设需求将逐步释放,为人民防空专用设备行业打开了新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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