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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水质监测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前景预测及重点企业市场竞争规模格局研究预测

十四五期间水质监测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前景预测及重点企业市场竞争规模格局研究预测

 

(1)水质监测领域基本概述:我国水质监测领域主要包括:环境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水利水务监测、供水管网监测、海洋监测及水质应急监测等领域,公司主要涉及领域包括了环境水质、污染源、地下水监测、供排水管网及排口监测、水质应急监测、水利水务的监测与运营服务。

我国水质监测行业常见的水质监测因子包括常规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NH3-N)、高锰酸盐指数(CODMn)、总磷(TP)、总氮(TN)、重金属[砷(As)、汞(Hg)、铬(Cr6+)、铅(Pb)和镉(Cd)]以及化学需氧量CODCr等。

水质监测设备销售数量从2016年的10,384台/套增长到2020年的47,486台/套,复合增长率为46.23%,“十四五”期间国家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水质监测领域的市场需求仍将保持较高增长。

1)环境水质在线监测领域根据《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披露,2020年,全国地表水监测的1,937个水质断面中,Ⅰ类占7.3%,Ⅱ类占47.0%,Ⅲ类占29.2%,Ⅳ类占13.6%,Ⅴ类占2.4%,劣Ⅴ类占0.6%。与2019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3.4个百分点,Ⅱ类上升0.9个百分点,Ⅲ类上升4.3个百分点,Ⅳ类下降3.9个百分点,Ⅴ类下降1.8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2.8个百分点。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根据《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国仍需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因此,我国地表水监测任务仍然繁重。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提出,推动三水统筹,增强水生态环境监测。深化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流域水质监测预警与水污染溯源能力。建立水生态监测网络与评价体系,支撑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统筹管理。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水质监测行业市场发展动态监测及投资战略可行性评估预测报告(2022版)

①国控断面增加带动监测设备增长。《“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明确,在全国重点流域和地级及以上城市设置3,646个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开展自动为主、手工为辅的融合监测,支撑全国水环境质量评价、排名与考核。“十三五”期间,我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个数由972个增加到2,050个,“十四五”期间,国控断面数量从2,050个整合增加至3,646个,复合增长率为15.48%。

地表水国控断面数量分析(单位:个)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同时,《“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明确,加强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监测。依托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质控和应急平台,统一组织开展695个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站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与水质评价预警;构建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技术研究平台,围绕上中下游典型生态环境问题,统筹水域与陆域,提升黄河流域水环境、水生生物、农业面源、生态质量等监测预警和实验能力。长江、黄河流域内省份进一步完善地表水监测断面,推进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全面有效反映流域干支流水环境状况。随着“十四五”期间国家加强对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的监测,也必将带动地表水监测设备市场需求的增长。

②非国控点的点位数和自动化率将得到提升。随着国控点位增设,各地方点位增设也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地表水监测仍存在站点布局不合理、城乡及东中西部间环境监测能力差异大、基层监测站点设备短缺、监测范围小、监测指标不全面等问题。其中,非国控点中还有很大部分是非自动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中明确提到,要深化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融合的监测体系,研究建立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地表水监测评价、考核与排名办法,与手工监测评价结果平稳衔接。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强调,组织开展3,500个特色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指导各地实施灌溉规模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区用水、千吨万人及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农村黑臭水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专项监测,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从城市向乡村延伸覆盖。整合农村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增强农村环境质量分析评价能力。因此未来我国水质监测非国控点市场前景巨大。

③地下水监测、海洋监测将成为新的增长点。《“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强调,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支撑地上-地下协同监管。组建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网络,设置1,912个监测点位并根据需要适时增补完善,覆盖地级及以上城市、重点风险源和饮用水水源地,国家统一组织监测、质控和评价。规划同时强调,构建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以近岸海域为重点,覆盖管辖海域,逐步向极地大洋拓展。国家布设1,359个海水水质监测点位和552个沉积物质量监测点位,覆盖全国—海区—海湾等不同层次,全面掌握我国管辖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陆海统筹,研究实施入海河流—入海河口—海湾联动监测,为重点海湾(湾区)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评估提供支撑。以面积大于100平方千米、水质污染较重的海湾为重点,试点开展海水水质自动监测,兼顾赤潮、绿潮、溢油等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需求。“十四五”期间,随着地下水、海洋监测点位的陆续设置,也将带动监测设备需求的增长。

④监测参数增加带动监测设备更新需求增长。随着我国水质监测的不断细化,对水质监测参数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和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地表水断面事权上收工作要求水质自动站的监测项目至少覆盖参数个数由7参数(水温、pH、电导率、浊度、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增加至9参数(水温、pH、电导率、浊度、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湖库站点增加叶绿素a和藻密度,地表水监测因子明显增加。

水质监测参数表分析

 

⑤监测设备更新替换需求持续稳定。水质监测设备的使用寿命约为8年左右,因此“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安装的水质监测设备将在“十四五”及以后期间进行更换,带动水质监测设备需求的增长。

2)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领域废水污染源排污是影响我国水环境的最主要因素,同时也是水环境监控和治理的首要对象。按照废水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序,我国废水污染源依次分为综合排污口、工业污染源和生活废水污染源。

①直排海污染源企业存量市场依然庞大。根据《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数据,2020年全国442个日排污水量大于100吨的直排海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综合排放口监测结果显示,污水排放总量约为712,993万吨,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铅、汞、镉等。

2020年不同类型直排海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②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控任务依然严峻。我国高度重视重点污染源的排放监测工作,历年生态环境部(原环保总局、环保部)均发布了《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2017年以来,虽然生态环境部不再公开公布污染企业名单,但各省市均以公布地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的方式,重点监控污染源的排放。根据《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20年,全国已实施自动监控的重点排污单位31,209家,同比上升31%。根据统计,在全国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的废水排放中,化学需氧量2,564.8万吨、氨氮98.4万吨、总氮322.3万吨、总磷33.7万吨、石油类3,734吨、挥发酚59.8吨、氰化物42.5吨,监测任务依然严峻。特别是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医疗废水排放的监测也纳入了地方环保重点监测的范围。

③水质污染源重金属监测成为新的监测重点。2021年11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提出更高要求。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Pb)、汞(Hg)、镉(Cd)、铬(Cr)、砷(As)、铊(Ti);重点防控行业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皮革鞣制等行业。该《意见》要求,到2025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以上,到2035年,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也指出,推进重金属、有机物、生物毒性等自动监测试点,组织实施南水北调、黑臭水体、锰、大型火电厂和核电厂温排水等专项监测,适时开展国家关注的热点敏感地区水质动态监测。

综上,我国废水污染源排污的监控和治理工作任重道远,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需求将保持持续旺盛。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2-2028年水质监测设备市场调查分析与投资战略分析预测报告

3)水利水务领域的水质监测设备需求旺盛水质监测业务按照主管部门划分,又可主要分为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其中由水利部主管的水务局、水文局、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等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对水质达标的监管同样会带动水质监测设备巨大的市场需求。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水利水务领域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3,574.13万元、4,736.88万元、15,670.44万元,占比分别为9.94%、11.61%、27.37%,收入金额及占比均逐年提高。

2022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提出,到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在加强水环境治理方面,对于水污染严重的河湖,坚持陆域和水域系统治理,结合河湖生态修复治理,逐步改善河湖环境质量。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着力提高新建城区、建制城镇以及黑臭水体沿岸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优化调整入河排污口布局,控制污染物入河量。加强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河湖污染水体治理,通过生态清淤、生态净化等措施,消减内源污染负荷、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湖环境质量。

2021年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主编的《城镇水务2035年行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水务业务的深度融合,推动水务行业创新发展与升级换代,实现城镇水务的数据资源化、控制智能化、管理精细化、决策智慧化、支撑水务行业运营更高效、管理更科学、服务更优质。其中,在线监控领域的具体规划为,到2035年,按照标准要求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各工艺环节、排水泵站、排水管网的关键节点设置水质、水位、流量、有害物质气体等在线监测仪器,实现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100%覆盖、大城市90%覆盖、中等城市和小城市80%覆盖、县城关镇60%覆盖。

随着上述规划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水质监测设备的需求增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建设将促进水质监测设备销售的增加。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指出,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城市和县城,要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新城区配合城市开发同步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大中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可适度超前。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长江经济带城市和县城,黄河干流沿线城市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十四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环保相关要求,均需要对污水处理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因此,“十四五”期间,随着污水处理设施的陆续建设,也必将促进水质监测设备市场需求的增长。

②污水处理领域从城市扩展至农村,带来水质监测设备需求增长。随着我国环境监测和治理的深化,污水处理领域已逐步下沉至农村市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指出,“统筹农村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十四五”规划》提出,“稳步解决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以乡村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2021年1月)提出,“推进农业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2020年8月)指出,“针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出全方位的工作指南”。上述政策的实施,拓展了农村污水治理的需求,为公司水质监测产品带来增长空间。

③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也将增加水质监测设备需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指出,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服务片区内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加快建设城中村、老旧城区、建制镇、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填补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新建居住社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开展老旧破损和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循序推进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大力实施长江干流沿线城市、县城污水管网改造更新,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解决市政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十四五”期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

在管网建设过程中,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应采取分流制系统,水质监测设备在分流制排水系统中的合理应用,能够很好的解决错接混接漏接问题,推进管网病害诊断与修复,强化污水收集管网外来水入渗入流、倒灌排查治理,实时监测雨污合流制管网设施功能及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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