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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智慧法院行业市场需求规模前景预测及重点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咨询

2022智慧法院行业市场需求规模前景预测及重点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咨询

 

1)智慧法院的定义法院信息化市场属于电子政务市场的重要细分领域。法院信息化建设始于1996年5月召开的“全国法院通信及计算机工作会议”。“智慧法院”概念于2016年最高法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次提出,其具体含义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2019年来,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等文件,进一步提出要围绕“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四个方面建设智慧法院体系,更有效的发挥其推动司法公开、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的作用。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智慧法院行业市场发展动态监测及投资战略可行性评估预测报告(2022版)

2)行业发展现状

A、智慧法院建设快速普及,助力司法效率提升:根据《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4(2020)》,2019年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已经跻身世界前列,围绕“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的“智慧法院”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普及,司法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97.8%的法院支持网上立案,其中高级法院的实现比例首次达到100%,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实现比例也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分别达到99.3%和97.6%。全国法院全年网上立案的一审民商事和一审行政案件共有5,149,570件,占一审民商事和一审行政案件受理总数的33.2%。全国共有2320家法院支持网上证据交换,占法院总数的66.9%,其中29家高级法院实现了该功能,占90.6%,相比2018年增长了18.8%。

全国全年共有3,202家法院使用过总对总网络进行查控,占法院总数的92.3%;全国法院共使用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案件14,130,117件,平均每家法院4,413件。2019年全国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99.5%,其中2,055家法院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占全国法院总数的59.2%。

2019年,有3,361家法院公开了终本案件信息,所有高级法院均已公开终本案件信息,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公开的比例也分别达到98.8%和96.6%,较2018年略有上升。当事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共联系法官73,203次,是2018年46.7倍。其中,法官及时回复62,342次,回复率为85.2%,均显著高于2018年。

B、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朝着标准化、系统化、精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是法院信息化建设重要的顶层设计工作之一。标准编制作为基础性工作,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规范、规则、指导,可促进技术协作,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系统集成等工作提供了支撑;可建立最佳秩序,以保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有序进行。

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建设的系统化推进。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全面推进司法人工智能建设的总体思路》《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版)》以及14项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指导全国法院网上保全一体化办理应用、涉诉信访应用、移动微法院平台、电子诉讼档案目录管理等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司法区块链建设等工作。

法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通过运用信息化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正在实现案件审判执行、法院内部管理的精准化。如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通过严格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和科学的数据质量校验方法,保证了案件数据置信度长期稳定在99%以上。这一平台每天自动生成全国各级法院报表和台账近60万张,每年进入计算的信息项近22亿件,不仅使人民法院彻底告别了人工统计时代,而且运用集中汇聚的司法审判数据资源,使各级法院审判工作态势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丰富性大幅提升。同时,通过案件数据和人事数据的关联融合,支持建立起人与案、事与人相关联的信息化绩效管理体系。

2019年,各级法院继续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力求做到决策更科学、办案更高效、服务更周到、管理更精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审判的智能化集中体现于对在线诉讼模式的全面探索,在线庭审的出现对

司法工作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重塑诉讼理念,重构诉讼模式,再造司法流程,甚至在实践中不断突破现有制度的框架,推动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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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发展趋势:智慧法院作为现阶段法院信息化的发展重点,未来将呈现以下趋势:

A、系统间更为紧密的数据互通:法院信息化建设在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等司法程序及多元化纠纷解决等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各个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亮点频现,特点突出。但在各平台、系统的功能不断优化、升级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共享不足的“审判、执行”办案平台沟通不畅的问题,信息孤岛现象逐渐在法院内部各系统之间形成。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依旧停留在建立满足单项需求的平台,缺乏系统之间信息的共享机制。未来信息共享、数据交换体制将会进一步发展。

B、数据系统集成化,法院业务协同化:法院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政法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要求越来越高。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处理、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刑事案件多方远程庭审等跨政法部门的信息平台应运而生,但这些平台仍未贯穿法院最为主要的审判执行业务领域,并且呈现区域不平衡性。例如正在全国法院推进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就迫切需要打通公检法的电子卷宗流转。智慧法院的网络化首先要求法院之间、法院内部各类应用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以理顺各部门关系,将各方能量叠加。因而数据系统的整体集成,促使各个法院进行信息互联是未来法院信息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C、加强审判管理向审判服务延伸:完善信息化建设软硬件设备,提高诉讼和审判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满足群众需求。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配置自助立案一体机、诉讼风险评估机、自助缴费、智能卷宗存储柜等智能化设备,方便群众立案。建立智能分案系统,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完善分案再平衡机制和人案平衡关系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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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势企业简介:

1、华宇软件华宇软件于2001年成立,2011年10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运用软件、数据、安全等技术,在法律科技、智慧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市场监管、智能数据、智慧协同等领域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化服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584.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05.65万元。

2、榕基软件榕基软件成立于1993年10月,2010年9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从事于行业应用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为党政、海关、能源、司法、环保等行业提供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专业服务。为金关工程、天平工程、金环工程、司法行政、智能电网等提供核心技术与服务,在国内通用电子政务和协同管理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竞争力。2020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3,047.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59.86万元。

3、交大慧谷上海交大慧谷成立于1998年5月,2002年7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于商业应用解决方案及应用软件分部开发及提供商业应用解决方案服务,包括商业应用解决方案、应用软件、安装及维护服务及资料安全产品。其业务覆盖医疗、智慧养老、智能监控、电子政务及电子商务等领域。

4、太极股份太极股份成立于1987年10月,2010年3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面向政务、公共安全、国防、企业等行业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服务,涵盖信息基础设施、业务应用、数据运营、网络信息安全等综合信息技术服务。近年来,公司坚持以“数据驱动、云领未来、网安天下”为核心战略指引,逐步形成了新的业务结构,主要包括:云服务、网络安全与自主可控、智慧应用与服务和系统集成服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3,260.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69.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4%。

5)行业发展前景:法院信息化市场规模的增长潜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国家近年来推出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法院信息化建设,显示了中国对于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视,对中国法院信息系统和法院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将有效推动我国法院信息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法院信息化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第二,随着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法院及时迅速处理案件的能力也需进行相应的提升。在最高人民法院安排部署下,部分省高院和中院迎来了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的密集期,基层法院也将加紧信息化系统建设,各级法院将持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法院信息化市场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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