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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贷款可研)-中金企信编制


 

项目所用场地为租赁使用,租赁场地占地面积为71091.8平米,总建筑面积为93334.32平米(其中洁净间43000平米)。项目估算总投资(含流动资金)1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390万元(设备采购:6390万元)。

 

1)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业现状:近年来,全球大气污染治理形势日益严峻,大量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毒害气体以及固体颗粒的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根据IQAir发布的《2024年全球空气质量报告》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只有澳大利亚、巴哈马、巴巴多斯、爱沙尼亚、格林纳达、冰岛和新西兰7个国家达到了世卫组织PM2.5要求,9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未达标,其中中亚和南亚地区污染最严重,空气污染已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稳定构成重大威胁。根据《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我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11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总数的34.5%。为大幅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大大气环保治理力度,2023年9月7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空气质量行动:减少空气污染的政策和计划全球摘要》报告显示,截至目前,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国家大气污染治理标准。

机动车尾气中含有上百种有害物质,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ₓ)、碳氢化合物(HC)、颗粒物(PM)、铅及硫氧化物等。这些污染物不仅直接危害人体健康,还会引发光化学烟雾、酸雨等二次污染,已成为全球空气污染的关键源头。此外,非道路机械、小型通用机械、船舶、飞机、铁路机车等非道路移动源亦大量排放黑碳、氮氧化物和其他有害污染物,给空气质量和公共健康同样带来了严峻挑战,尤其是其排放的颗粒物(PM)已经超过机动车。

针对机动车尾气,欧美等发达国家较早制定了严格的尾气排放法规,并不断升级。例如,欧盟自1970年起已对轻型车排放污染物进行控制,并于1991年发布欧1阶段排放法规,至2014年全面进入欧6标准阶段。我国尾气排放标准的制定起步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颁布于1983年,2000年后我国参照欧盟的汽车排放标准体系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中国的排放法规,快速完成了从国一到国五的跨越,目前已实施的国六标准是根据国五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国内机动车实际情况进行的一次自主创新,也是目前全球最严的汽车排放法规之一。

随着各国尾气排放法规的进一步升级,为尾气后处理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遇,发动机尾气处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中。

2)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业现状:

1)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简介:尾气后处理是当前国际上普遍应用的尾气排放控制技术,其主要原理是在发动机排气系统上加装净化装置,通过化学或/和物理反应,例如催化转化、过滤捕集等,将有害污染物如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转化为无害物质如二氧化碳、水、氮气等,从而降低发动机有害排放,达到排放法规要求。

尾气后处理系统是安装在发动机排气管道中,通过催化剂和过滤器对尾气进行净化处理的装置。尾气后处理系统主要包括壳体和催化单元。其中壳体为催化单元及其他部件的保护外壳,起到隔热、稳定内部结构的作用。催化单元是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核心部件,由催化载体和催化剂涂层组成。载体为尾气处理化学反应提供了反应场所,其结构和物理性能直接影响尾气处理的效率,催化剂是起催化作用的主体,其成分和用量直接决定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效果。

尾气后处理系统主要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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