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热线(免长途费) 010-63858100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分析报告 >>环保行业

环保行业

2022年土壤及地下水检测行业市场需求环境分析及投资规模发展战略规划指导

2022土壤地下水检测行业市场需求环境分析及投资规模发展战略规划指导

 

(1)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基本概念:土壤污染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土壤污染的本质是大气违规排放污染沉降、水环境违规排放侵蚀、与固废违规填埋渗漏等其他领域的污染。相较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不均质性、滞后性、长期性和不易修复性的特点。

一是隐蔽性,大气和水污染较为直观,但土壤污染必须通过仪器设备采样检测才可以确认;二是不均质性,相较大气和水,土壤污染不具有流动性,土壤点位超标率并不代表地块面积超标率,土壤污染检测须布局更多的点位和采集更多样品;三是滞后性,土壤污染暴露之前的潜伏周期较长,国际经验表明一般要经过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四是长期性,长年累月的污染物累积到一定程度才能起到明显的危害作用;五是不易修复性,土壤一旦污染很难治理,并且土壤污染治理普遍成本较高,周期较长。

土壤污染相对复杂,在复杂基质中分析多种目标物或特征污染物往往难度较大,同时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质量控制要求严格,土壤检测须进行样品前处理,在样品处理和分离阶段消除基质效应,尽可能获得准确和稳定的检测结果。

此外,土壤检测作为土壤污染场地调查及修复的重要依据,贯穿场地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整个项目周期。与之同时,土地价值及修复成本极高、治理周期较长,土壤检测结果将对地块风险评估、修复工程方法选择、方案设计和修复成本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土壤检测对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土壤污染相关行业经验要求较高。

(2)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产业链专业化分工程度高,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处于产业链中游,检测公司与勘察钻井公司、调查公司、修复公司等上下游环保业务类公司共同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①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业务流程:土壤和地下水检测主要应用场景为场地调查、修复和效果评估业务,报告期各期占比为90%以上。对于拟收回、已收回土地使用权或用途变更的疑似污染地块,应当由调查公司进行场地调查。场地调查(包括初调和详查)又称污染地块调查,是调查公司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初调)、污染的范围和程度(详查),并出具调查报告交由环保部门评审,由环保部门确定是否需要风险管控或修复。

经环保部门评审确定为需要修复的土地,应当由修复公司进行修复;对修复完成的地块应当由调查公司进行修复效果评估,评估修复后的地块污染是否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是否达到修复目标和要求,并出具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报送环保部门进行评审,由环保部门确定修复地块是否可移除修复名录、是否可开发再利用。

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产业链: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产业链专业化分工程度高,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公司处于产业链中游,与上游勘察钻井公司、下游调查公司和修复公司等各类公司根据不同业务职能和定位,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A、场地调查:调查公司在场地调查中主要负责调查方案设计、采样布点方案、检测结果分析和评估等调查工作,并将检测业务委托检测机构承担,由检测机构对检测对象的污染物指标含量输出量化检测结果,并出具检测报告。调查公司根据检测结果评估污染物含量是否超标,并通过判别、鉴定、评估后出具调查结论。其中,样品采集所需的勘察钻井等需要专业设备和工具的业务,部分会自行(样品自采)委托或通过检测公司(委托检测公司采样时)委托勘察钻井公司承担。

B、场地修复:场地修复是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修复过程检测主要为:为确保修复结果有效,修复公司必要时在修复工程实施前对污染地块补充样品检测,以进一步明确修复范围和深度;在修复实施过程中,实行边修复边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判断现有修复方法和技术是否有效,并优化和改良修复方案,确保修复结果有效。

修复公司通常将检测业务委托检测公司承担,样品采集所需的勘察钻井等需要专业设备和工具的业务,部分会自行(样品自采)委托或通过检测公司(委托检测公司采样时)委托勘察钻井公司承担。

C、修复效果评估:调查公司对修复后的土地进行调查,从而判断和验证修复是否完成。如同场地调查业务,调查公司通常将检测业务委托检测机构承担,样品采集所需的勘察钻井等需要专业设备和工具的业务,由勘察钻井公司承担。

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贯穿上述流程,检测公司与勘察钻井公司、调查公司和修复公司共同协作完成防治项目。各类公司业务定位、工作内容等分析如下:

 

经过近几年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土壤环境保护的产业和行业生态圈,培育出一批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勘察钻井公司、调查公司和修复公司。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土壤及地下水检测行业市场发展动态监测及投资战略可行性评估预测报告(2022版)

(2)我国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的发展状况:

①土壤状况总体不容乐观:

A、全国土壤超标率超过16%,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2014年4月,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根据该公报,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

B、重污染企业用地和工业废弃地是超标“重灾区”: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当前我国场地污染主要集中于重污染企业用地、工业废弃地、工业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采油区、采矿区、污水灌溉区和干线公路两侧等几类地区。其中重污染企业用地和工业废弃地超标率超过1/3,是超标“重灾区”。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发展处于成长期: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由于监管缺位及经济粗犷式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1984年和1987年国家分别出台《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政府监管力度。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使得土壤污染问题在过去受到较少关注。

近年来,在快速城市化和污染土壤再开发过程中,“2004年宋家庄地铁工地”、“2006年苏州南环”、“2007年武汉赫山”等引发了社会公众和政府对土壤污染的关注。为有效防范土壤污染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法》相继出台,土壤污染相关行业迅速兴起。相较国外,国内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起步较晚,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孕育期、成长期、稳定期,我国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目前处于成长期。

A、2004年-2011年,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孕育期:土壤污染事件、外资企业建厂、奥运会和世博会场地调查催生土壤检测需求,国内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尚存空白,检测市场参与者以ALS中国和SGS集团外资企业为主。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开始,中国城市逐渐出现了大量工业污染土地,中国污染土地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大跃进”时期重工业、高污染企业的建设,其通常在城市内部核心地区建设、工艺设备相对落后、经营管理粗放、环保意识及设施缺乏,造成城市内部土壤污染状况十分严重。

上个世纪末,在我国快速城市化和污染土地再开发过程中,数起严重土壤污染事件引起政府和公众的广泛关注。2004年,北京宋家庄地铁工程工人施工中毒事件,成为国家和地方重视土壤污染的开始。同年,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旦发现土壤污染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局并尽快制定污染控制实施方案。该通知并非强制性的法规,且缺乏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文件,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场地的污染控制和管理。

此后,宋家庄地铁站周边区域产生了多个中国首批地块调查和修复项目,例如北京化工三厂、红狮涂料厂、北京开关厂等污染地块调查和修复项目。2007年,武汉赫山事件亦是推动场地调查和修复行业发展的标志性事件。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划区域内涉及工业污染企业占用和搬迁的场地,亦产生了多个地块调查和修复项目。

同一时期,在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吸引大量的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建厂。以卡夫食品公司(KraftFoodsInc.)为代表的部分英美国家外资企业,根据其属地国选址经验和公司要求,对选址场地进行场地调查是其建厂选址的必要程序。为积极把握商业机遇,2004年,ALS集团通过借鉴其海外经验,以土壤和地下水检测为切入点,在中国建立第一家实验室,成为中国首个从事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的检测机构。彼时已在中国检验检测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综合性检测机构SGS集团亦开始在中国布局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领域。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优选外资检测机构作为土壤检测的首选机构。

此时,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尚处起草时期,污染场地调查原则及方法主要借鉴国外调查经验;国内亦无配套的工业场地土壤检测国家标准和方法,且没有具备土壤检测能力的国内检测机构。在检测能力上,当时国内土壤质量标准仅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只涉及农田土壤质量中8种金属和2种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的评价标准,完全无法满足国内复杂工业污染场地的土壤检测要求,检测方法亦仅能选择美国EPA方法,且仅在上海、北京等地具备申请条件。国内实验室通常仅会选择国家标准方法,加之其环境检测以水气为主,土壤检测从规模至检测能力均受到限制,导致国内检测机构无法进入土壤检测领域。因此,调查和修复公司仅能选择以ALS中国和SGS集团为代表的外资实验室。

在此阶段,由于国内工业污染场地法律法规尚存空白,土壤检测需求主要以污染事件地块、外资企业建厂、奥运会和世博会场地项目等为主,且主要集中于土地价值大、城市更新快的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同时,由于土壤检测国家标准尚未颁布,国内检测机构土壤检测能力受限,ALS中国和SGS集团凭借其在海外先进的技术和项目经验,占据中国主要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市场。

此外,北京化工三厂、红狮涂料厂、奥运会及世博会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除场地得以开发再利用外,为后续中国污染地块的调查和检测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并为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基础。如2009年北京发布《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56-2009),系中国首个场地环境评价导则,为后续2014年颁布的国家环境标准之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奠定了理论基础;2007年针对上海世博会发布的《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在2018年国家标准出台前,长期以来作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参考标准。

B、2012年-至今,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快速成长期:城市更新加快,兼之土壤污染治理上升至立法层面,土壤检测市场需求井喷式增长,推动国内大型综合性第三方检测机构积极布局土壤检测领域,亦使得专注于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的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

2012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到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并首次提到“污染场地”概念。同年,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进在历经ALS中国、SGS集团工作后,敏锐捕捉到中国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市场即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开始着手筹备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2013年,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第一家以土壤和地下水检测为专业特色的检测实验室,成为国内最早专门从事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之一。

2014年,环境保护部发布《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污染防治首次上升至部门规章。同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使全国土壤环境问题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国内大型综合性检测机构开始陆续布局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市场。

2016年,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用途变更、特殊行业用地使用权收回等情况需进行场地调查,土壤污染防治首次上升至条例。国内大型综合性检测机构开始重视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市场,部分区域性或新设立的检测实验室陆续加入竞争。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土壤污染防治上升至立法层面。同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配套国家标准出台。至此,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基本完善。与此同时,土壤检测国家标准方法也陆续出台,国内实验室也陆续拥有了土壤检测的能力。

在此阶段,随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加之中国城镇化进程、城市化更新快速发展,搬迁场地调查和修复等产业由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向全国各地蔓延,带动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市场呈现井喷式增长,亦推动国内大型综合性第三方检测机构重视并积极布局土壤检测领域,通过借助其布局全国的检测实验室和销售网络、检测行业管理经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业务规模快速发展。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最早进入且专注于土壤和地下水检测业务的机构,凭借先发优势和借助资本融资不断新建和扩建实验室,实现实验室检测能力和业务规模快速发展。而区域性检测机构受制于业务拓展能力及经验有限,业务范围主要局限于属地区域,规模相对较小。

③我国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标准的建立及演变:检测行业主要是依照行业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完善的行业标准对检测工作起到重要作用。国内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标准及方法是由无到有的过程,体系建立工作启动较晚。

1995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首次明确土壤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检测方法,主要适用于农用地。

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系针对上海世博会制定,适用于展览会用地土壤质量评价;2011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该标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工业/商服用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土壤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及使用规则。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检测中,这两项标准通常作为参考标准。

2018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进行修订,发布《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主要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物检测方法、风险筛选值进行更新,检测参数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2018年7月以前,建设用地污染检测标准主要参考上述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及工业化进程,工业企业用地污染日益受到重视。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次明确建设用地污染检测标准,发布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了85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项目的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中45项为基本项,是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检测参数增多、检测难度增大。

未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污染物类型增加,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检测范围将持续扩大、难度将持续提高,行业内竞争力较弱的市场参与者将于可持续经营层面存在较大挑战。

④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的市场需求:目前,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市场需求主要来自于土地流转环节及土地使用环节。其中,由城市更新产生的土地流转环节是现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市场的主要来源,未来随着执法力度推进、监管趋严,重点行业企业土地年度监测将为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带来更为广阔的新增市场需求。

A、土地流转环节:城市化进程加快,推动市场需求大幅增长:

a、工业园区搬迁、土地变性及上市交易的场地调查需求: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和用地规划的调整,城市扩容、功能区明确、布局调整,很多城市近郊化工厂、农药厂、钢铁厂、金属冶炼及电镀等工业企业停产或搬迁,遗留了大量受到污染、亟待调查评估和修复开发的工业场地。其留存下的土地,如果不经调查评估以及土壤修复就开发再利用,将会对生态环境和居民健康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工业企业搬迁产生的土壤污染安全问题、厘清相关污染责任主体,避免土壤污染修复责任演变成一种靠公共财政承受的政府单方责任、确保变更、交易后的土壤状况符合土地规划的用途,2016年“土十条”出台并借鉴国外经验,明确“谁污染、谁治理”,对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收回、转让、变更用途、上市交易等土地流转环节,强制性要求进行土壤场地调查,直接推动了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的发展。

目前,以江苏、山东、河北等重点区域的化工园区整治活动是短期土壤检测市场需求加速爆发的重要催化剂。长期来看,随着河南、云南、贵州等企业用地详查推进,全国性检测市场需求将陆续释放。市场需求下沉、由东向西迁移与重点区域轮动将支撑土壤检测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b、土地修复中的土壤检测需求:针对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结果需要修复的地块,污染责任主体应当付费进行土壤修复。土壤检测贯穿土壤修复过程和效果评估,以确保修复方法及结果有效。

从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市场规模来看,2013年以来我国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度均呈逐年高速增长趋势。其中,2017年起增速明显加快,“土十条”对土壤修复市场的促进作用明显。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土壤污染的显现存在较长的滞后期(通常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现阶段许多受污染土壤无法找到明确的责任主体,或原污染责任主体灭失,修复责任由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含环保部门、城投公司、地方土地储备中心)或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主要为具有商业用地价值的土地修复)。2018年,土壤修复资金来源中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占比为77%,房地产开发商为9%,污染责任企业为12%。

目前,我国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或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的开展首先要解决资金问题,而在江浙沪等沿海或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土地价值较高,场地修复所需的高额费用更易落实。

未来在法律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完善下,污染企业、地产企业逐步涉入土壤修复领域,成为修复的直接责任方和业主方,多元主体的参与和法律的进一步推行都为土壤修复空间的释放创造有利条件,相应带动修复过程和效果评估中的土壤检测市场需求扩大。

根据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环保联盟预测,土壤修复行业潜在市场空间共计52,200亿元,按照土壤检测在修复行业中的规模占比为1%计算,土壤检测行业市场空间约为522亿元,未来将在较长时间内逐步释放。

B、土地使用环节:重点行业企业年度监测新增广阔的市场空间:土地流转环节中的土壤污染场地调查和修复侧重于土壤污染的事后监管,一旦土壤出现污染,其修复周期通常很长、难度较大、成本较高,远高于预防成本。根据欧美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保护成本、土地可持续管理成本、场地修复成本基本为1∶10∶100的关系。通过对重点行业企业日常性监测,实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土地状况,是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6年,“土十条”明确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应当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2018年《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明确前述重点监管企业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将在产企业的自行监测要求上升至立法层面。企业责任逐步明晰,土壤监测执法力度加大并趋向常态化。

在此背景下,重点行业企业必须制定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自行设立或者聘请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推进其用地污染状况监测工作。2019年以来,各地方政府及环保局陆续公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及公示信息,土壤检测市场需求逐渐由政府资金主导向市场化企业责任主体转变,市场空间不断扩大。

根据统计局数据,重点行业企业中年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共有13.1万家,按照每家企业6个检测点位、每个点位5,000元计算,潜在年均市场空间为39.3亿元。未来随着执法力度加大、各地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陆续公布,潜在市场需求将持续释放。

联系方式

订购热线(免长途费):400 1050 986
电    话:010-63858100
传   真:010-63859133
咨询热线(24小时):13701248356
邮   箱:zqxgj2009@163.com

网站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