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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电子支付、金融POS终端行业市场需求规模潜力预测及投资战略可行性咨询

十四五电子支付金融POS终端行业市场需求规模潜力预测及投资战略可行性咨询

 

(1)电子支付及金融POS终端行业发展历程:

1、1985-1999年:电子支付成形,电商平台的搭建催生线上支付需求,线下电子支付以商业银行主导银行卡收单为主。

上世纪80年代,银行卡、信用卡、ATM机先后投入使用,中国进入电子支付时代。1991年,央行建成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并逐渐形成全国支付网络体系,之后非现金支付工具逐渐取代现金并普及应用。

1999年,阿里巴巴以及我国第一家C2C网站易趣网成立,8848等B2C网站正式开通,网上购物逐步兴起。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催生线上支付需求。当时,线下电子支付主要通过“刷卡消费”形式进行,收单机构主要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负责拓展签约商户、为商户购置和布放金融POS终端并为商户提供银行卡收款服务。而在我国银行卡电子支付发展初期,银行卡发卡规模较小、标准不统一,各商业银行独立建设封闭的银行卡受理网络,导致金融POS终端一般只能识别本行发行的银行卡。因此,商业银行主导的银行卡收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POS终端的交易规模。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2-2028年中国电子支付行业市场全景调研分析及投资可行性研究预测报告

2、2000-2004年:网银的推出及中国银联的成立促进电子支付行业发展,线上第三方支付公司初现,银联商务主导线下银行卡收单:

(1)中国银联的成立解决了银行卡跨地区跨银行和跨境使用问题:2000年前后,从线上电子支付看,各大商业银行相继推出各自的网络银行业务,但不同商业银行向商家提供不同规范的支付接口,商业银行的多级结构增加了消费者和商家的交易支付成本及不便性;从线下电子支付看,商业银行主导的银行卡收单中,各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标准不统一,且各商业银行独立建设封闭的银行卡受理网络,导致金融POS终端一般只能识别本行发行的银行卡,亦给消费者和商户增加了交易支付成本,制约了线下金融POS交易的发展速度。

2002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成立,简称中国银联。中国银联处于我国银行卡产业的核心和枢纽地位,负责各银行之间的跨行清算,各商业银行通过中国银联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实现了系统间的互联互通,进而使线上线下银行卡得以跨银行、跨地区和跨境使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

(2)各商业银行互联背景下,线上电子支付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初现:中国银联的跨行支付平台,解决了多银行接口承接的问题,通过银行联合分担成本的方式,地方银联有条件向商家提供多银行卡在线支付接口,使异地跨行的网上支付成为可能。

线上电子支付中,消费者需开通网上银行,在电商平台下取订单后,会自动跳转至该电商平台所支持支付的网上银行列表,选择某银行后会跳转至该银行的网银支付页面,进而完成支付。此时的线上电子支付本质上依然是转账支付,即资金从消费者银行账户转至电商银行账户。

但上述模式下,多家银行要与多家电商平台商谈开通网银支付的事宜,“多对多”交易增加了成本和不便性。此时,第三方支付机构初现,它此时提供的支付服务主要是附加值较低的第三方支付网关模式。所谓支付网关,是指银行金融网络系统和互联网之间的接口。支付网关公司作为第三方分别连接商家和银行,从而帮助商家和消费者在网络交易支付过程中跳转到各家银行的网银接口,降低了线上支付“多对多”的交易成本。如1998年设立的首信易支付:消费者下取订单后,选择首信支付,便跳转到首信支付的页面,页面有多家银行网银可供选择,然后点击某银行,再跳转至该银行页面并完成支付。

当时,在第三方支付网关模式中,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支付平台,而只是商户到银行的通道,其自身业务的附加值和增值空间都非常小。

(3)线下电子支付以银行卡收单为主,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主导银行卡收单业务,并促进线下电子支付行业和金融POS终端交易的发展:从线下电子支付来看,在中国银联成立前,由商业银行主导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而各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标准不统一,且各商业银行独立建设封闭的银行卡受理网络,导致金融POS终端一般只能识别本行发行的银行卡。中国银联成立后,由其统一制定我国银行卡标准,并负责银行卡跨行清算。

此外,中国银联成立当年又发起设立银联商务,专业从事收单业务,大力发展特约商户、拓展金融POS终端布放,完善银行卡受理网络。至此,我国线下收单机构由银联商务和商业银行共同主导,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并促进了我国银行卡产业及金融POS终端交易的较快发展。

3、2005年-2011年: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成立带来线上收单业务的快速发展,线上线下收单各据一方:2005年前后,支付宝、财付通、拉卡拉和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成立,我国线上线下电子支付步入快车道。

(1)支付宝的推出创造性解决了C2C模式下的交易信任问题,第三方支付网关模式进入第三方支付账户模式,线上收单业务快速发展:2003年,伴随着淘宝网的成立,C2C模式开始普及。从技术上,第三方支付网关公司同样可以连接C端的消费者和淘宝商户,但不同于B2C模式的是,C2C模式中的淘宝商户并非信用良好的大企业,而是众多陌生的个体商户,交易信任问题凸显:消费者担心汇款后无法收到货物。

2004年12月,支付宝的推出解决了C2C模式中的交易信任问题:支付宝为买卖双方开立“虚拟账户”,买家支付的货款先由支付宝作为第三方保存,然后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支付宝将货款支付给卖家的虚拟账户。卖家可从虚拟账户中将资金转回银行账户,但有些卖家以后还要买东西便未转回,导致虚拟账户中开始沉淀资金。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2010年,央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履行对支付公司的监管,要求客户留存在支付公司虚拟账户的客户备付金,需按要求存放至银行不得挪用,由银行施以监督,利息由支付公司享有,并规定从事支付业务需要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至此,第三方支付机构从第三方支付网关模式向增值空间更大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模式转变,第三方支付机构处于交易流程中资金和信息的重要停留节点,其获得了更大的服务创新和价值创造空间,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提供基础支付服务和收单服务的同时,开始向客户提供各种类型的增值服务,如缴费、转账、还款、授信、保理和咨询,显著提升了资金的周转效率,改善了客户体验。

(2)2011年央行正式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线下第三方支付机构份额扩大:2002年-2011年期间,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几乎垄断我国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此期间随着银行卡产业和POS终端交易规模的扩大、行业分工的不断深入,部分非金融机构开始与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合作,提供特约商户开发、POS终端的采购与布放、技术维护等服务,但不从事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业务,该类机构服务专业性强、运营成本较低,称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

2011年5月,央行发布第一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行业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业内绝大多数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央行监管范围,业内经营规范逐渐成形。其中,支付宝、财付通等线上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网络支付牌照;通联支付等部分具备较强专业能力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获取银行卡收单牌照,成为线下第三方支付机构,该类公司日后逐步发展成为除商业银行、银联商务之外的第三大收单阵营。随着线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壮大,亦存在部分将收单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其他收单外包服务机构。

(3)该期间,线上收单和线下收单各据一方,界限分明:在此期间,支付宝、财付通等线上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负责线上收单业务,大量互联网支付通过商户和消费者注册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虚拟账户完成;线下收单业务则主要通过银行卡刷卡支付进行,业务开展主要通过商业银行、银联商务和其他收单机构(如通联支付等)。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2-2028年金融POS终端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调查分析及发展战略规划评估预测报告

4、2012年至今: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线上网络支付由互联网支付向移动支付转移,移动支付从线上收单向线下收单延伸:

(1)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导致移动支付实现快速增长: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智能终端日益普及、移动应用市场兴起、支付场景的不断创新,以及互联网公司的大力补贴培养用户支付习惯,移动支付以其移动性、便捷性、及时性实现迅速发展,近几年来,移动支付市场呈快速增长趋势,具体如下:

2014-2021年中国银行机构处理移动支付交易规模现状分析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2)线上网络支付呈现由互联网支付向移动支付转移趋势,商品交易中移动支付发展快于互联网支付:随着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线上网络支付呈现由互联网支付向移动支付转移的趋势,且移动支付从线上收单延伸至线下收单,导致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中移动支付占比逐渐超过互联网支付。2020年,支付机构移动支付交易金额和互联网支付交易金额分别为301.12万亿元和54.53万亿元,支付机构移动支付交易金额远高于互联网支付交易金额。

(3)移动支付从线上收单向线下收单延伸和线下收单费用的降低分别从技术和成本上扩大了线下收单的应用场景,线上线下界限收窄

①2011年央行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以及移动支付兴起前,线下收单被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所主导,收单业务有所局限,以大额支付场景为主,导致金融POS终端厂商的相对集中。

2011年央行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以及移动支付兴起前,由于受技术和成本限制,线下收单以银行卡刷卡为主,且主要应用于大额支付场景。

一方面,从消费者角度看,此阶段的线下小额支付中,二维码支付技术还未普及,而银行卡刷卡便捷性相对欠缺,基于消费习惯和支付便捷性问题,线下小额支付主要以现金为主;另一方面,从线下实体商户角度看,此阶段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几乎主导了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且收单手续费由政府指导定价,整个线下收单领域的市场化水平相对较低,线下收单的费率较高,分散全国各地的中小商户由于平均每笔交易金额较小且利润微薄,难以覆盖每笔交易所承担的银行卡收单手续费,因此中小商户线下交易以现金为主,线下收单业务主要应用于大额支付场景,签约的实体特约商户主要为大型百货商超、酒店等。在此阶段,线下收单业务有所局限。

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线下收单覆盖商户主要为百货商超、酒店等大型商户,该类商户对金融POS终端安全性能和售后服务等要求较高。相对应,商业银行、银联商务向该类实体商户布放的金融POS终端产品售价较高,且该类商户交易金额和获取利润相对较大,能覆盖金融POS终端的交易成本。一方面,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通过向线下实体商户收取收单手续费获取收入;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金融POS终端网络覆盖优质商户,可为其带来进一步的存贷等金融业务机会。因此,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线下收单业务的开展,一方面促进了我国金融POS终端交易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导致一定的业务局限性,大量小额支付场景无法享受金融POS终端交易带来的交易便利和安全性。此外,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几乎垄断了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进而导致其

下游金融POS终端厂商的集中,国产金融POS终端厂商中,百富环球、新国都和新大陆等凭借先发优势成为银联商务的核心供应商,而华智融、天喻信息等后发厂商在银联商务POS采购中占据份额相对较小,国产金融POS终端厂商与银联商务合作情况具体如下:

 

②移动支付的兴起以及央行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为线下收单应用场景的扩大提供了支撑,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份额扩大:

A、从消费者端看,移动支付的兴起为线下收单应用场景的扩大提供了技术支撑:2012年以来,二维码技术的普及带来我国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通过将收款人的账户信息转换为二维码,付款人扫二维码就能识别对方账号,然后将资金从付款人账户中转至收款人账户。于是,扫二维码替代了输入对方银行账号的动作,线下实体支付无需银行卡刷卡或现金便可完成,支付过程方便而快捷。

即使该模式2014年被央行叫停,但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积极提出安全技术解决方案,并大力补贴培养用户支付习惯,使得二维码支付作为移动支付的主力军之一,在支付领域继续得到了广泛推广,第三方支付机构也能通过金融POS终端交易实现二维码的安全支付。

因此,线下实体支付中,在小额支付领域,二维码支付逐步取代现金交易;在大额支付领域,二维码支付发展成为银行卡刷卡支付的一种有效补充。

B、从线下实体商户看,央行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为商户降低运营成本提供了竞争环境:2011年,央行开始正式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的原有收单外包服务机构中,部分专业能力较强且客户资源丰富者获取了牌照,该部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日后逐步发展成为除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外的第三大线下收单阵营。

第三方支付机构数量的增加也使得机构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导致部分机构通过降低金融POS终端成本或使用相对简易金融POS终端以抢占商户资源,金融POS终端成本的降低亦扩大了线下金融POS终端的用户数量和使用范围,也使得商户的运营成本进一步降低。

③2016年,二维码支付进一步发展以及“96费改”分别从技术和成本上加速了线下收单业务的放量,移动支付从线上收单向线下收单延伸:

A、2016年,二维码支付进一步发展使得移动支付从线上收单从线下收单延伸,线上线下界限收窄:2016年8月,由央行主管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向支付机构下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将二维码支付定位为“传统线下银行卡支付的有益补充”,并规定了交易验证安全等级和限额。这是央行在2014年叫停二维码支付后,首次承认二维码支付地位。之后,央行于2017年12月发布了《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其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技术的付款服务的,应当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

在上述政策背景下,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二维码移动支付将支付业务从线上收单拓展至线下收单,其通常同时作为账户侧和收单侧收单机构连接商家和消费者。而线下实体商户由于地域分散且数量众多,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既可以作为账户侧,也可以同时作为账户侧、收单侧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作为账户侧时,支付宝和财付通与消费者签约授权其提供支付服务,而拉卡拉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作为收单侧支付机构与实体特约商户签约授权其提供收款服务,此时拉卡拉等负责拓展商户并与商户签订扫码支付受理协议,交易通过中国银联、网联公司等清算机构转送支付宝、微信支付;而同时作为账户侧、收单侧时,支付宝和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则往往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进行商户拓展、布放纯扫码终端,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平台。

因此,二维码在线下收单领域的应用,一方面在小额支付领域逐步取代现金交易;另一方面,在大额支付领域,逐步发展成为银行卡刷卡支付的一种有效补充。2016年二维码支付在政策上的逐步明确则进一步加速了线下收单业务的放量,线上线下支付界限收窄。

B、“96费改”降低了收单业务中商户的手续费用,进一步加速线下收单业务的放量:2016年3月,发改委和央行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对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收费模式和定价水平进行了重要调整,于2016年9月6日正式实施,因此被业内称为“96费改”。费率改革取消了按商户类别分别设定刷卡费率,刷卡手续费执行统一费率,收单服务费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改革实施后,商户手续费下降明显,根据央行出具的《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16》,宾馆、餐饮、娱乐类商户刷卡手续费降幅为50%-55%,百货类商户手续费降幅为20%-30%。

收单手续费降低使更多线下实体商户的经营收益能够覆盖其收单成本,导致第三方支付机构进一步将收单业务向该类线下实体商户拓展,从而进一步加速线下收单业务的放量。

C、移动支付的兴起和“96费改”迅速扩大线下收单的应用场景,线下收单机构市场份额上涨:移动支付的兴起和“96费改”分别从技术和成本上扩大了线下收单的应用场景,此前线下收单主要以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等机构主导并通过银行卡刷卡支付形式应用于大额支付场景,此后线下收单向小额支付场景迅速扩张。

自2016年以来,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主推智能POS以实现对存量中大型商户的传统POS升级换代,而支付宝、微信则纷纷联合拉卡拉等线下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实现对中小微商户的资源抢夺战,将二维码收单业务全面铺开,在这场资源抢夺战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份额迅速扩大。

4、金融POS终端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20世纪下半叶,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及其在金融行业的广泛渗透,金融电子化(FinancialComputerizing)开始逐渐兴盛。随着金融电子化技术的成熟,POS终端交易作为电子支付的一种重要形式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POS终端已成为信息时代资金流动和货币支付的一种主要手段,其普及和应用也进一步推动了金融POS终端设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

(1)全球金融POS终端市场发展状况:

1)全球电子支付交易量不断增长:随着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非现金业务的交易量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根据凯捷咨询发布的《2021年全球支付报告》统计,2016-2020年,全球非现金支付交易量从4,871亿笔增长到7,850亿笔,年复合增长率为12.67%,非现金支付交易量处于稳定增长阶段。全球非现金支付交易量的稳定增长,为金融POS终端行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海外市场逐步推动无现金化政策:伴随着全球电子支付趋势的发展,并叠加疫情影响,近年来各国陆续出台政策或措施加速推广交易无现金化,而POS终端产品作为无现金化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将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部分国家/大洲的所推出的一些相关政策、措施如下:

 

 

(3)全球金融POS终端市场容量:全球非现金支付交易量的不断增长以及政策的不断推动,带动了全球金融POS终端市场的快速发展。2012年至2020年,全球POS终端出货量由2,010万台上升到1.35亿台,复合增长率为26.88%,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4)亚太、拉丁美洲成为金融POS终端行业新的增长点:2017年-2020年,亚太地区、欧洲地区、拉丁美洲地区、中东及非洲地区、美国地区的POS采购量如下图所示:

2017-2020年全球主要区域POS采购量分析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亚太地区作为地域最广、发展中国家最多的区域,电子支付等现代化支付手段的需求快速提升,POS终端采购量也随之快速增加,亚太地区为全球POS机需求量最大的区域。亚太地区2020年共计采购了9,210万台POS终端,比2019年提高了6.84%,其占全球出货量的市场份额的比例为68.26%;拉丁美洲地区2020年采购了1,900万台POS终端,比2019年提高了0.53%;欧洲、美国等地区由于电子支付系统发展已经比较成熟,POS终端的应用普及率较高,需求量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甚至存在小幅下滑。

(5)海外新兴市场金融POS终端渗透率较低,成长潜力大:近年来伴随着全球电子交易的持续深化,POS终端渗透率大幅提升,但各国家地区POS终端市场发展水平不一,其中发达国家POS终端渗透率较高,新兴市场POS终端铺设密度虽有上升,但是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根据国际清算银行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新加坡、加拿大、西班牙、瑞士每个居民POS终端拥有量分别为0.056台、0.045台、0.039台、0.037台,而新兴市场经济体POS终端拥有量普遍较低,以阿根廷、墨西哥、南非、印尼、印度为例,2020年当地每个居民POS终端拥有量分别为0.019台、0.012台、0.007台、0.005台、0.003台,相比之下POS终端渗透率偏低,因此海外新兴市场未来的成长潜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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