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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市场发展潜力研究预测及投资规模发展战略可行性评估

2023年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市场发展潜力研究预测及投资规模发展战略可行性评估

 

1、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发展情况:

(1)环境噪声投诉居高不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面临巨大压力:噪声与振动在本质上是同一个物理现象的两个方面,噪声与振动密不可分,所有物体发声都是源于振动激励,无规律的振动则是噪声产生的原因。

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振动和噪声都是有害的。噪声污染被列为全球21世纪环境污染控制的主要问题。中国城市噪声污染也日趋严重,多数城市处于噪声污染的中等水平,许多城市生活区噪声已高于60dB,成为中国现代城市的一大公害。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1)》显示,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统计数据显示,涉及噪声的举报占比为41.2%,位列各污染要素的第2位,相比2019年的“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的38.1%举报占比又有所增加。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宁静”生活环境的需要日益增长,环境噪声成为环境投诉的焦点问题,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其污染评估和治理工程也再次成为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热点。

(2)环境噪声治理与防治,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针对环境噪声污染突出的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四号颁布了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针对当前噪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加强分类管理,同时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噪声污染防治法》增加了噪声污染的防治对象,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如交通运输噪声里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噪声,扩展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仅适用于城市市区的规定,修改扩展至农村地区。源头防控是噪声污染防治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噪声污染防治法》强化源头防控要求,完善产品噪声限值制度,增加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规划控制要求,增加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措施要求,从源头上防治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环境噪声与振动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责任主体将更加明确,同时环境振动标准也即将完成修订,这将带来噪声与振动治理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噪声与振动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噪声与振动控制也已经发展成一个专门的学科。其中又以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TOD上盖振动噪声的治理、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市域(郊)铁路的噪声与振动控制等相关领域与发行人业务联系最为紧密。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3-2029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现状分析及赢利性研究预测报告

2、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发展情况:

(1)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的目的、原则:轨道交通减振降噪主要用于降低因列车运行引起的噪声与振动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噪声与振动控制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轨道是由钢轨、扣件以及轨下基础构成,地铁轨道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也是由轮轨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各个部件的刚度、质量有关。主要包括环境噪声、振动及由其引起的二次辐射噪声污染。具体如下:

①轨道交通的噪声污染。主要包括牵引机车噪声、轮轨噪声、受电弓及车辆空气动力性噪声等,根据环保部2013年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高铁列车运行的噪声污染源的强度大约为130-140dB,大部分地铁、轻轨列车运行的噪声污染源的强度大约为90-100dB。

②轨道交通的振动及二次辐射噪声污染。列车运行过程中,由于车轮与轨道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振动,振动又通过下部结构传播至土壤,从而对沿线邻近建筑物内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产生影响,还会影响精密仪器、仪表的正常使用。

从目前行业来看,轨道交通噪声控制以路径控制为主,振动控制以振源控制为主,辅以传播路径和受振体控制。

(2)减振分级原则:环保部门对于城市各类区域的振动噪声均有严格的控制限值,结合轮轨条件、运行速度、敷设形式、地质条件、距线路距离等因素影响,敏感建筑物的超标量不一,减振产品能力也存在差异,为经济、科学地完成减振降噪,对减振产品采取分级使用理念。

北京市《地铁噪声与振动控制规范》(DB11/T838-2019)根据减振措施Z振级相对插入损失将减振措施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地铁减振应以振源控制为根本,以轨道减振为主体,其减振措施应以降低80Hz以下的振动为目的,按Z计权振动级预测超标量设定减振设计目标值,以受体保护对象为最终选择。目前,根据《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减振应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确定减振位置及等级;采取减振工程措施时,应当充分保证轨道结构的强度、平顺性与稳定性,确保列车安全运行,再根据具体工况,从经济性、适用性等方面决定最终选用何种措施。

(3)主要减振降噪措施、产品及效果:按照减振措施使用位置不同,减振措施可以分为道床类、轨枕类和扣件类。轨道交通减振产品及其减振效果如下:

轨道交通主要减振产品及其减振效果分析

 

上述图示的各类减振措施中,钢弹簧浮置板是减振降噪效果最佳的措施,其减振效果一般可达16dB以上。上述图例中的减振降噪效果是基于正常工况下的结果。如果产品使用的工作环境与产品不匹配,出现“漏频”等情况,减振降噪将不达预期。因此,为实际工作场景匹配定制化、相适应的产品,是确保减振降噪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4)城市轨道减振降噪业务市场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要求“推进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和“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0公里”,同时把“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列为环境治理目标之一。

2019年4月,为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住建部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创新技术指南》中指出“在诸多轨道减振措施中,阻尼弹簧浮置道床是隔振效果最佳、全生命周期可靠性高和综合性价比最优的特殊减振措施”。根据公开数据统计,地铁线路已开通运营线路中,采用钢弹簧浮置板技术的里程数占总地铁施工工程量的比例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预计未来还将进一步增加。中国科学杂志刊登文章《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环境振动影响的研究现况》中提到“为满足城市环境对交通振动控制的需要,在地铁线路上大量采用不同等级的轨道减振措施(分中等、高等和特殊等级三种),且采取减振措施的铺轨里程不断上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减振措施占全线比例大多在40%以上,个别线路超过50%,最近开始建设的北京地铁16号线,仅特殊等级的减振措施用量就占全线总长40%以上”。

得益于国家轨道交通建设的稳步、快速发展,轨道交通减振降噪市场也伴随轨道交通建设在稳步、快速扩展。根据国家城市轨道交通、市郊(域)铁路和城际铁路的发展规划,以及线路采用钢弹簧浮置板作为减振降噪措施的占比和目前市场公开价格进行测算,预计“十四五”期间,钢弹簧浮置板的市场空间在57-102亿元之间。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1)》显示,2020年,全国采取轨道减振降噪设备设施、安装声屏障及隔声窗等措施投入资金约28.3亿元。

目前,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居民环保意识的逐步加强和《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进一步修订,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市场预计将得到较大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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