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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气环境监测、环境监测设备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分析及投资规模前景可行性研究预测

2023年大气环境监测环境监测设备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分析及投资规模前景可行性研究预测

 

(1)大气环境监测行业基本概述:按照监测对象分类,大气环境监测可分为大气污染源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测多来自于工业废气排放企业的烟气监测(烟气监测设备);环境空气监测则是通过全国各级环境空气监测点对区域空气质量进行在线监测(环境空气监测设备)。

自2013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到2018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不断加码、趋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也取得了突破进展,实现了部分西方国家10-20年才能达到的大气环境控制质量改善成果。

近年来,我国着重开展了大气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在空气监测站点建设方面,根据《2021中国环保产业分析报告》统计,截至目前已设置了国家、省、市、县四个层级的5,000余个监测站点,基本建成环境控制空气质量监测网;在监测因子方面,除了常规六参数(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x、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中还要求,将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六氟化硫SF6、含氯氟烃HCFCs、三氟化氮NF3、氧化亚氮N2O等温室气体纳入常规监测体系统筹设计;在重点区域布控方面,我国重点划出了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及汾渭平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作为目前空气质量监测和治理的重点地区。

新形势下,我国面临细颗粒物PM2.5污染依然严峻和臭氧O3污染日益凸显的双重压力。对此,《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空气。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指出,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完善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络,注重指标、时空、城乡协同布局,提高PM2.5和O3污染综合分析与来源解析水平,支撑大气污染分区分时分类精细化协同管控。

1)环境空气在线监测领域:根据《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以下简称“337城市”)中,有20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59.9%,比2019年上升13.3个百分点;13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40.1%。337城市发生重度污染1152天次、严重污染345天次,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77.7%,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占22.0%,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占1.5%。

2020年中国33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数比分析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我国环境空气的整体质量状况仍不容乐观。为了保持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国家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2016年以来,我国环境空气在线监测设备销售数量保持了较快增长,从2016年4,611台/套,增长到2020年的19,749台/套,复合增长率为43.86%。

2016-2020年中国环境空气监测设备销售数量分析

单位:台/套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3-2029年大气环境监测行业市场全景调研分析及投资可行性研究预测报告

①碳监测将成为“十四五”期间环境空气监测设备投入的重点领域。着眼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和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十四五”期间将系统谋划覆盖点源、城市、区域等不同尺度的碳监测评估业务,提升碳监测技术水平,逐步纳入常规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指出,推进碳监测评估试点,制定并落实《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组织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废弃物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工作,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和信息化水平提升。组建重点城市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在有代表性的省份开展试点并适时扩大范围。为了达成规划既定目标,必然带动行业在碳监测领域投入的爆发性增长。

②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点、非国控点数量持续提升。根据《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十四五”期间,将调整扩展大气监测国控城市站点,覆盖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国家级新区,并根据管理需求逐步向重点区域县级城市延伸;大气环境监测国控点位数量将从1,436个增加至2,000个,非国控点数量将从1,924个增加至3,500个以上,未来也将随着地方环保监测任务的加强而不断提升。

③组分站需求提升,大气监测设备业务增长潜力大。组分站又名大气污染物在线源解析系统,能够及时掌握污染成因及动态,通过明晰一个城市主要污染构成、来源、形成成因、空间分布等要素信息,帮助管理者精准施策,实现空气质量优良率的提升。

组分站主要监测参数包括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常规六参数(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x、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颗粒物组分(颗粒物中水溶性离子13项、有机碳/元素碳、地壳元素29项)和有机物组分(甲烷/非甲烷总烃、含氧有机物12项、挥发性有机组分57项)等。

随着我国环境空气监测技术的要求和技术的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国各省市均大力建设环境空气监测站,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通过组分站找出环境空气污染物的来源(环境空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将是我国环境空气监测工作的发展重点。《“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指出,地级及以上城市和雄安新区开展非甲烷总烃(NMHC)自动监测。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超标城市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选择性开展氨、气溶胶垂直分布监测。O3超标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城市开展VOCs组分、氮氧化物、紫外辐射强度等光化学监测。随着规划的逐步落实,组分站的建设将极大地促进大气监测设备需求的增长。

④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下沉至县、乡、村,带来设备需求增长。根据《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要求,各地方要加强区县空气质量监测,中部、东部地区监测站点覆盖到全部区县和空气污染较重乡镇,西部地区覆盖到污染较重的区县。自2014年发布《全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修改稿)》以来,我国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不断提高,到2020年之后,要求全国监测村庄总数达到8,124个。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进一步指出,研究完善空气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推进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监管向区县延伸,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重点区县加密设置279个监测站点。各地结合实际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综合标准站、微型站、单指标站、移动站等多种模式,实现县城和污染较重乡镇全覆盖。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3-2029年全球与中国环境监测设备市场运行格局分析及投资战略可行性评估预测报告

2)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领域:废气污染源排放是影响我国空气环境的最主要因素,同时也是我国实施空气环境监控和治理的首要目标。2016年以来,我国烟气监测设备销售数量保持持续增长,从2016年15,061台/套增加至2020年的33,063台/套,复合增长率为21.72%。

2016-2020年中国烟气监测设备销售数量分析

单位:台/套

 

数据统计: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①污染源VOCs监测任务十分严峻。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形成的重要前体物,对气候变化有重要影响。工业污染源则是VOCs的重要排放渠道,主要存在于企业的原辅材料或产品中。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与治理,先后出台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35号)等文件。VOCs监测领域主要包括有各级工业园区、各级政府重点监控污染企业、重点区域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等。《“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要求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发证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技术帮扶与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依证监测、依法公开。重点强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在线监测和无组织排放监测。按照生态环境部“谁污染、谁监测、谁治理”的原则及规划要求,污染源企业对VOCs监测需求(包括技术更新需求、设备更新需求)将持续增长。

②煤电等行业的绿色发展带动监测设备市场需求保持稳定。与煤炭使用有关的排放是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其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根据《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1》统计,全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组约9.5亿千瓦,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88%。在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难以发生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加强煤炭、煤电、煤化工等行业的污染源监测,是保证行业绿色发展的前提条件。《“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也强调要推动工业园区建立监测预警体系,规范开展园区内部、边界和周边传输通道大气监测,大型石化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等重点地区按要求加强环境质量监测。

③环境空气综合立体监测,微型化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需求增加。在新形势下,建设一个全域覆盖、全要素覆盖的大气立体监测体系迫在眉睫。O3与PM2.5的协同控制,需要在现有城市、区域监测网络的基础上,依靠更精准、痕量级、快速响应的在线监测设备和区域立体监测设备,以便掌握前驱物的生成条件、衍生过程、区域传输关系等,最终为实现O3与PM2.5协同管控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通过对区域内主要固定污染源、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农村面源、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测进行高密度布设、重点监控,可以准确查找污染源、实时掌握网络覆盖范围内的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为精准治霾提供科学依据。因此,除标准化空气监测站以外,更加小型化、微型化的空气质量监测仪器的市场将迎来市场机会。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3-2029年烟气监测设备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及投资潜力预测评估报告

(2)环境监测设备运营与数据服务领域: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为保证自动监控系统数据的有效性,国家逐步明确了排污企业的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省环保主管部门逐步放开自动监控系统运营市场,由排污企业自行决定自动监控系统运营单位。

“十三五”期间,我国先后启动了环境空气监测和水质监测的事权上收工作。在监测事权上收后,针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营的模式开展;针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运营)或流域上下游环保系统监测机构联合监测的模式开展。根据《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国地表水监测国控断面数量将从2,050个整合增加至3,646个;根据信达证券研究中心预测,到2025年,自动监测的非国控点数量将增加至1万个;随着需要运营维护的水质监测站点数量的增加,第三方运营市场将逐步扩大。

同时,随着环境监测行业的不断发展,未来第三方监测运营服务将从原先的设备维护、更新,转向人工智能、数据收集与统计、信息分析、追索溯源等方向发展。《“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明确,要按照统一架构、分级建设、规范安全、开放共享的原则,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和智慧创新应用技术指南,开展全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试点,打造国家、省、市、县交互贯通的会商系统和智慧监测平台,“一张图”展示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各级各类监测数据全国联网,规范数据资源共享与服务,加快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联互通,提升数据集成、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能力。研究推动监测、监管、许可数据联通与工作联动。环境监测大数据业务将在“十四五”期间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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